添加日期:2016年12月19日 阅读:1457
今年61岁的邹女士买了由北京富丽华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华公司)从台湾购进的“新动力氨基酸胶囊”。因认为该产品效果不好,要求退货又遭拒绝,而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出入境检验局)却为该产品核发了“卫生证”。邹女士将出入境检验局诉至法院,朝阳法院判令出入境检验局为新动力氨基酸胶囊核发《卫生证书》的行为违法。
邹女士诉称,听信他人所说的“新动力氨基酸胶囊”效果好,她便买了富丽华公司卖的新动力氨基酸胶囊。因该产品的效果并不好,可北京出入境检验局却向该产品核发了“卫生证”,故其便申请出入境检验局公开核定该产品安全的相关资料。
2014年5月10日,出入境检验局向邹女士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随同附带了“新动力氨基酸胶囊”标签标示、样张。邹女士对比发现,自己所提供的新动力氨基酸胶囊,与出入境检验局所提供的并非同一产品。另外,邹女士还认为,出入境检验局虽然给该产品核发了卫生证,但并不能证明该产品就是合格产品,因为该产品没有在大陆注册备案,相关部门也拒绝检测该进口食品。
故邹女士诉请法院撤销出入境检验局在2011年3月3日为新动力氨基酸胶囊核发的《卫生证书》及附表,并判决该《卫生证书》及附表违法,且没有效力。
对此,出入境检验局辩称,邹女士与该局作出的卫生证书没有利害关系,且邹女士的起诉已经超过法定期限,其所核发的《卫生证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合法,故请法院驳回邹女士的起诉。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条例等要求,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作出是否准予许可,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另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检验检疫部门应定期公布已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和已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中,没有证据证明新动力氨基酸胶囊已具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出入境检验局也没有提交其将该产品定为“合格产品”的相关材料及依据,也没有出示该产品的出口商或代理商已向检验检疫部门注册或备案的依据,故其核发的《卫生证书》应属没有全面履行其法定监督管理职责。
另外,该产品在2014年1月3日已超过保质期,*终,朝阳法院判令出入境检验局为新动力氨基酸胶囊核发《卫生证书》的行为违法。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